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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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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12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工作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福建猛狮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执行划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发行价格为2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猛狮。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及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扣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深圳市成泰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成泰祥”)于2017年10月与福建猛狮签订了《采购合同》,因福建猛狮未能按约定支付第三期货款63万元,深圳成泰祥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10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扣417,752.75元。

  三、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扣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猛狮向深圳成泰祥采购设备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的建设,本次被划扣的募集资金用于向深圳成泰祥支付第三期货款,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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