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股票价格于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19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核实并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重大事项,并予以披露。

  1、经向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没有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