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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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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5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公司股东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曹进(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关明广(公司副总裁)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分别为不超过6,837,327股、861,409股和915,472股。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满,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各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因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回购注销了曹进先生所持112,359股限制性股票、关明广先生所持61,797股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及时披露了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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