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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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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9-05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朝宏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郑卫军、李刚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姚钟、监事欧阳俊涛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鸿儒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晋西车轴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9-05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在晋西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其中:以授权委托方式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李刚(因公)委托独立董事姚小民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朝宏主持。

  经认真审议,投票表决,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赞成的6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变更独立董事张鸿儒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独立董事姚小民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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