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13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会议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15:00—2019年10月31日15:00。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15:00至2019年10月31日15:00。
4.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蔡元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3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07,131,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3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65,886,9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1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41,244,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3%。
2. 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7,131,114股,其中同意票892,667,6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56%;反对票14,463,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4%;弃权票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343,314股,同意票57,879,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0.0071%;反对票14,463,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9.9926%;弃权票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媛律师和王城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签署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1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37),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提交的《关于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欧菲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5:00至2019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5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提案》。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提案》已经董事会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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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亮黄舒欣王维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3.《关于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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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附件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提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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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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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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