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8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基本面没发生变化。

  ●区块链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行业格局尚未成熟,从技术到应用场景的商业化仍处于推进过程中,本公司参股公司趣链科技的发展需要市场的后续检验。

  ●目前趣链科技收入和盈利等暂未达到一定规模,2018年本公司因其确认的投资损益为-1164万元,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短期内不会带来直接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8年投资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链科技”),占其总股本的49%(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7、2018-029)。趣链科技专注于区块链技术产品与应用解决方案,鉴于区块链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现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基本面没发生变化。

  2、区块链行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行业格局尚未成熟,从技术到应用场景的商业化仍处于推进过程中,趣链科技的发展需要市场的后续检验。

  3、目前趣链科技收入和盈利等暂未达到一定规模,2018年本公司因其确认的投资损益为-1164万元,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短期内不会带来直接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