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10月31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3:00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永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50人,代表股份数1,216,575,9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7.43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 人,代表股份数1,211,700,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7.160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 4,875,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0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钱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324,0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381,9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2726%。
2、选举许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495,1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553,0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6317%。
3、选举林漫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230,1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287,9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0754%。
4、选举李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231,2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289,1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0778%。
5、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137,4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195,2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4.8807%。
6、选举刘仁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173,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231,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4.956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417,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47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4694%。
2、选举梁文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368,6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426,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662%。
3、选举郭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369,7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427,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68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鲍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420,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4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4740%。
2、选举方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14,321,3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379,2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267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鲍杰先生、方明义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监事汪承亮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响、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职工监事汪承亮先生简历
汪承亮,男,1972年11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岳西县头陀镇虎形小学和头陀镇初级中学教师,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企业管理与信息化部主管、综合管理部综合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本公司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兼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战略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浙江长三角城镇发展数据研究院副院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钱永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文件规定,选举钱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钱永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选进行选举。
1、推选钱永华先生、许建华先生、林漫俊先生、李怀彬先生、陈三联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钱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2、推选郭朝晖先生、钱永华先生、梁文昭先生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郭朝晖先生为主任委员;
3、推选梁文昭先生、钱永华先生、陈三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梁文昭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永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钱永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贵先生、霍东先生、王建新先生、谈博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及任期届满,喻学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同意聘任韩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田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一)聘任李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霍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聘任王建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谈博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韩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聘任田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的审批决策权限:
(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审批授权
属于以下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内容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或者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者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成交金额绝对值1000万元以下;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者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关联交易审批授权
属于以下关联交易内容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授权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如下:
钱永华,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2007年进入恒大集团。历任恒大地产集团总裁助理、区域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钱永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李贵,男,196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恒大地产集团沈阳公司副总经理,恒大集团副总裁, 恒大地产集团资金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李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霍东,男,197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进入恒大集团,历任武汉公司副总经理兼物业公司董事长、金碧物业集团副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甘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霍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新,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复旦大学EMBA。历任江西中凯名门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聚典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凯集团中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凯城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凯城集团住宅开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同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城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谈博娴,女,198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入职恒大集团。历任恒大集团总裁办公室综合管理专员、恒大地产集团华东公司营销部经理助理、苏南区域营销总监、恒大地产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商业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谈博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韩飞,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市场营销部主管;本公司党群工作中心主任助理、人力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韩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田业,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年入职恒大地产集团财务中心,历任本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田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 真:021-24267733
电子邮箱:ir000918@evergrande.com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鲍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选举鲍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鲍杰先生简历
鲍杰,男,1978年8月出生,中山大学法律硕士,2009年入职恒大地产集团,历任监察中心监察员、长沙监察室主任、监察中心长沙协作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福建、河北、新疆等)组长、恒大健康产业集团监察室主任、恒大集团巡视一室主任。现任恒大集团监察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