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兴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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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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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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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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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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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1 月 31 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决议,东风科技拟通过向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集团”)全体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及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实业”)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零部件集团。东风科技为吸收合并方,零部件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风科技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零部件集团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零部件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零部件集团持有的东风科技全部股份将予以注销,东风有限及南方实业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5.00 亿元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截至本次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80号)的要求,准备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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