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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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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坤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坤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9年4月,公司以总股本120,800,000股为基数,向91名股权激励授予161.5万股,授予后股本总额变更为122,415,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7,501,750股,公司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按照转增比例列报(即按 131,370,000 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3.1.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表、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报备文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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