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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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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立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海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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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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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处置辰安科技全部股份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以及按权益法确认的合营联营公司净利润份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较上年波动幅度变化以及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以前年度公允价值变动转出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期初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进行重分类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期初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进行重分类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科工产业上年同期处置房产而本期未发生类似业务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税收滞纳金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因处置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及联营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相关产业中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本期盈利水平下降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本期按权益法确认的合营联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份额变动以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波动幅度较上期变化所致。

  3.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减少股权投资规模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是公司本期负息债务净融资发生额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于2019年4月3日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向中核资本转让622,418,78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若本次转让实施完成,则清华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40,892,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其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9,637,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合计持有公司7.10%的股份,中核资本持有公司622,418,78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中核资本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教育部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宜正在进展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立业

  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债券代码:155782债券简称:19同方0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前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为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39)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公告编号:2017-045)。

  根据上述决议及公司2018年第十六次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出资8亿元购买重庆信托·金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元计划”),出资11.9亿元购买重庆信托·瑞盈财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瑞盈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3)。

  现根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安排,同方金控提前赎回了其持有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同方金控持有重庆信托-金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亿元,理财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19年10月30日,同方金控已经提前全部赎回重庆信托·金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回本金人民币8亿元,获得理财收益约人民币2768万元。

  同方金控持有重庆信托·瑞盈财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9亿元,理财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19年10月30日,同方金控已经提前全部赎回重庆信托·瑞盈财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回本金人民币11.9亿元,获得理财收益约人民币411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发生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19.9亿元,已经全部提前赎回。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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