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顺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长兴岛土地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长兴岛土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0733号)中评估值人民币118,196,041.00元将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0008街坊108/5、6、7、8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江南重工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预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议(预)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9月5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459号)。2019年9月19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43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中国你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43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止,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组织有关材料,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49、050、051、052、053、054、055、060、061、063、065)。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68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一、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为1,954,828,147.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22,446.99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含为公司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含为公司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023)之“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金额的基础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440万元,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7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筹备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19-071)。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二、议案三、议案四出具了一致认可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预案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辉、高康、陈映华、王军、施俊、周忠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编号:临2019-069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审计费用含为公司服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确认截至目前,信永中和与公司不存在审计等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情况。
二、2019年度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合伙期限:2011年07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2019年度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之“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项下4,746万元额度基础上,增加3,44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2019年预计金额增加至8,186万元,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辉、高康、陈映华、王军、施俊、周忠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2019年4月18日已发布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3)之“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金额4,74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440万元关联交易额度,主要系公司与江南造船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2,500万元、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关联交易额度94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具体定价方式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在总额范围内,具体同类别的单位间可互相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雷凡培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二)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服务业务。 (三)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 (四)大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机电设备、信息与控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 (五)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 (六)成套设备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 (七)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军用、民用及军民两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江南造船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青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房地产经纪(限其分支机构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物业管理。
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华博路858号6幢4层424室
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无坏帐可能
关联关系: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方式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3)一致,未发生变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联系人:黄来和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