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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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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晓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85.6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期初支付合营整车制造企业的预付车款在本期随着合营整车制造企业的完工交付而减少。

  2)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74.46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合联营企业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119.91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流动性需要,增加回购业务的资产配置。

  4)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8.6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票据结算方式较上年末增加。

  5)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61.8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末应交税金。

  6)应付债券比期初增加110.58亿元,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②公司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9上汽01)。

  7)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40.21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产品公允价值上升。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加1.8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保险经纪业务增长,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3.48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产品公允价值上升。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5.92亿,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去年同期包含在资产减值损失中。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2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去年同期处置部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产生收益,本期无此情况。

  5)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34.42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548.25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客户贷款及垫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326.04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根据流动性需要,调整了金融资产的配置,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30.41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38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收到7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作相应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因变更《公司章程》引起的相关变更工作,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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