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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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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54,726.66万元,较年初58,237.00万元增加96,489.66万元,增幅165.6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加之9月份产能置换补充经营资金,报告期末公司可支配货币资金余额增加。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7,523.42万元,较年初1,607.57万元增加5,915.85万元,增幅368.0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预付材料款增长。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36,185.47万元,较年初11,484.77万元增加24,700.70万元, 增幅215.07%,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公司置换产能应收款项。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3,335.40万元,较年初16,104.59万元减少12,769.19万元,降幅79.2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板集电厂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年初下降。

  (5)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3,450.94万元,较年初2,489.13万元增加961.81万元,增幅38.64%,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文采大厦有限公司部分自用房产出租,由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291,200.00万元,较年初433,100.00万元减少141,900.00万元,降幅32.7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经营性现金流偿还短期借款,积极调整有息负债结构。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96,004.80万元,较年初48,370.00万元增加47,634.80万元,增幅98.48%,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开具票据支付货款增加。

  (8)报告期末预收款项14,107.98万元,较年初8,972.51万元增加5,135.47万元,增幅57.2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预收地销煤款增加。

  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同比上升215.1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高于同期。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联营企业宣城电厂利润同比增长。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同期安徽刘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房产偿还公司部分欠款,转回坏账准备。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28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754.07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产能置换补偿金67,437.40万元。

  (2)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8,24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726.51 万元,增幅49.26%,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逐步支付前期经营欠款。

  (3)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3,66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72.94万元,增幅54.69%,主要原因是本期板集煤矿复建资金投入、物资供应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较同期增加以及利辛发电公司支付前期工程款。

  (4)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48,957.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3,588.81万元,降幅46.8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到期债务较上年同期减少。

  (5)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43.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943.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同期取得中煤直接贷款5.00亿元。

  (6)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27,89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6,915.05万元,降幅42.12%,主要是公司本年到期债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

  (7)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2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816.98万元,主要是公司同期偿还中煤直接贷款10.00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7月22日,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挂牌出售安徽省淮南市半山家园二期商业楼28套房产,挂牌价8621.57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次房产出售相关事项。此项房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目前已撤销挂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3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80,587,979.1元(含本金、利息)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案件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1日

  2、受理机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3、当事人:(1)原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被告: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陈启明

  4、案由:合同纠纷

  5、案号:(2019)皖 04 民初158号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请求

  2015年6月30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新外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外滩”)、陈启明签订《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债务偿还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新外滩将其持有的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江大酒店”)100%的股权转让给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对公司的历史债务为142,833,233.67元由陈启明负责偿还。同时上海新外滩与陈启明签订了《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并于2015年7月份完成了新锦江大酒店100%股权的转让(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完成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号)。

  2015年12月3日,公司与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签订了《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约定“本协议所确定债务,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为共同债务人,公司为债权人。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共同承担向公司偿还债务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2016年7月至12月,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采取以物抵债方式向公司清偿了6,030,066.12元债务。此后经协调,公司与新锦江大酒店、陈启明于2017年5月30日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约定陈启明以其拥有的淮南市瑞鑫大厦裙楼1-4层房产抵偿给公司。该处房产经评估价值140,345,802.2元。

  《债务抵偿协议》签订后,陈启明于2018年3月12日将抵债资产淮南市瑞鑫大厦裙楼1-4层房产中的1-2层过户至公司名下,但截至目前陈启明仍未办理淮南市瑞鑫大厦裙楼3-4层房产的产权过户。

  截至2019年9月30日,扣除已偿还债务金额及已办理过户的抵债房产价值,陈启明、新锦江大酒店仍欠公司本金75,420,717.21元,利息5,167,261.89元,共计80,587,979.10元。

  公司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0,587,979.1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案件进展情况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1日受理本案,案件受理后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向法院申请在人民币81,500,000元范围内对被告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其银行账户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3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新集煤电于2019年10月2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9,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质押给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日,新集煤电共持有公司股份185,90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本次质押前,新集煤电质押公司股份为30,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本次质押完成后,新集煤电质押公司股份为50,2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03%,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3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为: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13.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

  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相关活动的差旅费、证券监管部门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8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组织实施工作卓有成效,公司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公司2018年度考核结果,经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考核并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陈培、杨伯达、王雪萍回避表决,其它6名董事表决。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新集三矿相关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矿井建筑物资产合计276,876,998.10元进行损失核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新集能源关于报废资产核销的公告》(2019-038号)。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3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三季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交的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报废资产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3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核销情况

  (一)新集三矿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公司所属新集三矿于2017年1月19日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关闭,详见《新集能源关于关闭新集三矿的公告》(2017-008号),并于2017年2月16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新集能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4号)。

  新集三矿完成国资委去产能验收后,井口已经封闭,地面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已结束,经过鉴定矿井建筑物闭坑后相关房屋及建筑物已无使用价值,公司拟对新集三矿相关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矿井建筑物资产合计276,876,998.10元进行损失核销处理,其中矿井建筑物原值345,939,584.55元,已提折旧69,412,230.85元,已提减值准备276,527,353.70元,账面净额0元;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原值1,324,246.30元,已提折旧974,601.90元,已提减值准备349,644.40元,账面净额0元。

  新集三矿拟核销资产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业务结论

  公司拟申报损失核销金额为276,876,998.10元。其中,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拟申报损失核销金额349,644.40元、矿井建筑物拟申报损失核销金额为276,527,353.70元。经过中介机构审核认为,公司申报损失核销情况属实,并且金额可以确认。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此次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核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主要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资产核销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报废资产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集三矿报废资产核销主要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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