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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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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曾智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君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

  说明:

  衍生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外币远期结汇合约的影响所致。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客户票据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EMC项目提前本金收回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车间及厂房改造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采购金额的增加,票据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息贷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说明: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销售订单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随销售规模的扩大,销售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借款规模增大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增加主要系受外汇变动的影响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计提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幅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购买的私募基金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报表相关科目差异说明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55,038,211.79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初数657,445,362.72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超过三个月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银行承兑保证金98,700,260.10元,信用保证金1,803,345.93元,履约保证金385,196.51元,保函保证金1,518,348.39元,合计102,407,150.93元。

  本期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11,074,757.90元,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数642,344,541.75元不一致,差额产生的原因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超过三个月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中银行承兑保证金127,289,356.89元,信用保证金1,419,467.35元,履约保证金219,320.76元,保函保证金2,341,638.85元,合计131,269,783.85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智斌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6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0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增强控股地位,公司无偿收购公司董事、总裁李中煜先生持有的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楷允玟”)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按照东楷允玟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自2015年8月起十年内缴纳注册资金。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楷允玟80%股权。

  鉴于李中煜先生现为公司董事、总裁,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中煜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066号《关于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十所”)在江西南昌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以注册登记为准)。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为20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067《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高璐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期限一年。前述授信业务,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董事会授权总裁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高璐璐女士简历

  高璐璐,女,198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任深圳市中粮包装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2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专业人员高级岗,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内审部主管。现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高璐璐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6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楷允玟”)20%股权

  ●交易金额:公司无偿收购李中煜先生持有的东楷允玟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并按照东楷允玟公司章程的规定自2015年8月起十年内缴纳注册资金

  ●除共同投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购买资产类)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无偿收购李中煜先生持有的东楷允玟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按照东楷允玟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自2015年8月起十年内缴纳注册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楷允玟80%股权。鉴于李中煜先生现为公司董事、总裁,为公司的关联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成员中李中煜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关联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李中煜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李中煜为公司董事、总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类别和名称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购买资产

  公司收购李中煜先生持有的东楷允玟20%股权。

  (二)交易标的相关信息

  1、基本情况

  ■

  2、转让前后东楷允玟结构

  ■

  3、东楷允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东楷允玟不存在担保、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任何权益争议或纠纷;公司不存在为东楷允玟提供担保、借款、委托其理财等情形。

  四、公司收购东楷允玟20%股权事项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股权

  李中煜(暨甲方)同意将其持有东楷允玟(暨标的公司)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 0万元)转让给公司(暨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无偿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乙方应按照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注册资金。

  甲方承诺无论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现在或以后的经营状况如何,均不会再向乙方要求支付任何的股权转让款或要求支付任何的补偿。

  3、股权转让手续办理、有关费用及税金的负担

  双方应当共同负责及时办理与本协议所指之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各类政府报批和登记等手续;双方应当及时签署与各类政府手续以及其他手续相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申请书、章程的修订文件等。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因本协议所发生的各类税金与费用,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部分。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盖章签字,自盖章签字之日起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楷允玟注册于中国金融中心上海,该区域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众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十分频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的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无偿收购上海东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楷允玟60%股权(认缴出资额 18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同时,时任公司监事李中煜先生无偿收购上海东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楷允玟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2019年7月30日公司已实缴出资100万元。

  为进一步增加控股比例,巩固控制地位,公司本次无偿收购李中煜先生持有的东楷允玟20%股权(认缴出资额 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楷允玟80%股权。

  东楷允玟作为公司股权投资平台,未来公司将发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链布局的优质项目与企业,促进公司外延式扩张。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收购东楷允玟20%股权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股地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非公允情形;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前述共同投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购买资产类)相关的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6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3日,公司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十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19年9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十所在高能激光器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看好该市场前景,公司与十所将在高能半导体激光器等光电产品与激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是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领域。根据前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将与十所联合成立一家研究院。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在光电产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合作资源,助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拟与十所在江西南昌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以登记为准)。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为20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出资。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十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8730H

  法定代表人:赵剑衡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收入

  开办资金:11688万元

  宗旨:开展激光和微波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

  业务范围:激光和微波技术研究,信息与控制技术研究,特种仪器设备和产品检测与标定,相关技术开发与产品研制。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举办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该所主要从事国防尖端高技术研究,科技实力雄厚,人才济济,拥有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激光、微波、辐射成像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研究成果,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十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研究院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暂定名)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暂定)。

  3、性质: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科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4、资金来源:开办资金为2000万元,由联创光电现金出资。

  5、业务范围:光电产品及激光系统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以上登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二)研究院的组织管理制度

  1、研究院设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公司委派3人,十所委派2人。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候选人由公司推荐,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理事长为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对章程的修改、理事会换届选举、罢免和增补理事、研究院的变更、分立、合并或终止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理事会作出其他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2、研究院设监事一名,由十所委派。

  3、研究院设专家委员会,成员7人,由双方共同委派,且十所占席位不少于4人。专家委员会设首席专家1名,由十所委派。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研究院制定,报理事会批准实施。

  4、研究院设院长一名,由十所推荐,理事会聘任。

  四、设立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十所共同设立研究院,定位为科研单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研究院将成为联创光电进军高端装备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成为十所高技术装备发展的助推器,成为双方推进科技成果转让的粘合剂和催化剂,将有利于公司借助十所的技术研发优势,促进公司研发实力的跃升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效益。

  五、风险提示

  (1)该研究院的设立登记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能否成功设立登记存在不确定性。

  (2)在研究院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研发项目不达预期、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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