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剑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美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已将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85.53%股权、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42.27%股权以及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9.93%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所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新增限售流通股的股份登记,变更后公司股本为863,662,098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剑秋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4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16号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查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2019年7月30日,公司已将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豪威”)85.53%股权、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2.27%股权、北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9.93%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登记手续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变更后公司股本为863,662,098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662,098.00元。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北京豪威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北京豪威在合并前后均受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前后有关情况见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涉及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