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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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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丘永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83,224.8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94,662.26万元减少28.24%,若去年同期扣除出售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51%股权的一次性收益人民币45,084.88万元,则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8.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107,604名,H股登记股东54名,合计107,658名。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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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增加现金储备。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原应收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抵押及以其股东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借款,因公司延长其借款期限,截至本报告期末还款期限大于1年,故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转到“长期应收款”列报。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末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固定利率型)增加所致。

  (4)长期应收款增加主要是原应收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抵押及以其股东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借款,因公司延长其借款期限,截至本报告期末还款期限大于1年,故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转到“长期应收款”列报。

  (5)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

  (6)短期借款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储备营运资金而增加借入款项。

  (7)衍生金融负债增加主要是因为部分未到期交割的货币互换合约因汇率波动估算为未实现损失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本报告到期偿还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发行四期共计人民币17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0)长期借款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优化长短期融资结构所致。

  (11)租赁负债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

  (12)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按年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未缴部分在“长期应付款”核算列报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人民币贬值,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备注:上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1)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2.54亿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3.04亿元。

  (2)其他收益增加为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出售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51%股权收益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主要是未到期交割的CCS货币互换合约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估算为未实现损益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本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损益变动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让售固定资产变动所致。

  (8)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收到保险赔款所致。

  (9)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3.1.3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收到的保险赔款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是去年同期收到合营企业分红款所致。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是去年同期收到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51%股权款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的结构性存款本息增加所致。

  (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收购三骐(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78%股权以及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款项支出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办理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是本报告期发行的四期共计人民币17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降低融资成本。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支付的租金列报该项目所致。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德旺

  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19-03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吴世农先生、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 公司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副总经理陈居里先生及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叶舒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马蔚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指在公司A股股东中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钟山、陈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9-03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下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由于曹德旺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故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吴世农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公司董事朱德贞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原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满6年,其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职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选举刘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局也已同意在刘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由刘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任命独立董事刘京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原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吴育辉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满6年,其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职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局也已同意在屈文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由屈文洲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局会议同意任命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因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叶舒先生及董事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之父亲)、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五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因公司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本公司的联营企业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的妹夫)、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9-03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下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其中,亲自参加会议监事两人,监事马蔚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监事陈明森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2019-03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0.2.5条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交易内容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要求,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对本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并审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1、因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叶舒先生及董事陈向明先生在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公司董事局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之父亲)、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5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因公司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公司董事局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的妹夫)、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10月30日下午,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1)在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前,独立董事张洁雯女士、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在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张洁雯女士、刘京先生和屈文洲先生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人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监事会意见

  2019年10月30日下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如下:

  (1)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局在审议、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局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二)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销售原辅材料2019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超过2019年度全年预计金额,但由于超过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三)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及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5年12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为6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33.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特耐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6.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住所: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铃木雄二。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纸板、纸箱、包装装潢印刷品;加工、销售各种包装材料及辅料。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157.9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55.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02.7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985.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48.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829.8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72.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757.50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606.8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4.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现持有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叶舒先生及董事陈向明先生在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是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3年8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为3,002.80万美元,其中:双辽市金源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出资1,501.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吉林省华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750.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住所:双辽市辽西街;法定代表人:金锋。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生产及深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139.9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868.5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271.4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692.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9.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825.5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1,027.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98.2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610.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3.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2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是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预计在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0.2.5条规定的标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0.2.12条的规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和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同意函及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9-03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并编制2019年度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

  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3、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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