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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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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翠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京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期末减少92.48%,主要因为:本期收到应收股权款所致;

  2、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变动,均因本公司今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调整;

  3、本期短期借款较上期期末减少66.45%,主要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4、本期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94.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期期末增加477.37%,主要因为:其他非流动负债中部分负债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5、本期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期末增加7561.53%,主要因为:本期增加短期融资券所致;

  6、本期应付债券较上期期末减少48.05%,主要因为:本期偿还公司债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0.34%,主要因为:处置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1.30%,主要因为:本期较上期装修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5.34%,主要原因:本期支付保理款减少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7.11%,主要因为:本期收回投资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情况: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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