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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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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兴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副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东材科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东材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权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逾期票据所涉客户与公司有真实贸易背景,单项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能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材科技”)于 2019 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拟对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的概述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持有一张承兑人为宝塔石化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的逾期未兑付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逾期票据”),票据到期日为2018年6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东材股份已数次向该逾期票据的承兑人宝塔石化提示付款,均未获兑付。

  据公开消息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集团”)涉嫌票据诈骗,已被银川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鉴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驻的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组(以下简称“宝塔集团工作组”)自进驻至今,并未进一步公布宝塔石化票据违约事件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兑付计划;东材股份已对逾期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及多家前手提起诉讼,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正等待开庭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及未来收回可能性考虑,公司管理层决定对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票面金额:500万元整)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00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其中:上年度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万元,本次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47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逾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

  2、逾期票据的上年度计提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宝塔集团、宝塔石化联合发布了《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票据兑付事项第一次公告》,该公告明确声明“宝塔集团、宝塔财务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积极稳妥解决宝塔财务公司到期票据兑付问题”、“宝塔集团、宝塔财务公司将积极筹集兑付资金,依法制定兑付原则和可行的兑付方案,并适时公布”。在此期间,东材股份根据宝塔集团工作组的通知要求,已委派专人前往宝塔集团工作组进行现场沟通,对所持有的票据提供合法、有效的贸易背景证明,获得宝塔集团工作组确认,并办理了合法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对宝塔石化逾期票据的风险评估,结合宝塔石化的事态进展和资金偿付能力,公司管理层作出审慎判断:宝塔石化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已发生逾期,期末全部转入“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并按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万元,计提比例为5%。

  二、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次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利润总额4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针对宝塔石化的逾期票据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议事小组;责成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债务人相关情况,充分评估内在风险,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合规进行维权。

  三、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对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事项,认为: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逾期票据所涉客户与公司有真实贸易背景,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的依据充分,能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提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东材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对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2019 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东材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查后,认为: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逾期票据所涉客户与公司有真实贸易背景,单项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能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对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的结论,既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也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2、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所涉客户与公司有真实贸易背景,单项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已提出诉讼的宝塔石化逾期票据进行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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