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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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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严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峰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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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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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末总资产为423亿元,较年初增加335亿元,增幅为380%,其中货币资金增加22亿元,应收账款增加56亿元,长期应收款增加1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1亿元,固定资产增加59亿元,在建工程增加12亿元,无形资产增加67亿元,商誉增加6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2亿元;

  本期末总负债为315亿元,较年初增加260亿元,增幅为471%,其中短期借款增加18亿元,应付账款增加24亿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0亿元,长期借款增加138亿元,长期应付款增加14亿元,预计负债增加19亿元;

  年初至本期末营业总收入为1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亿元,增幅为85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亿元,增幅为13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9亿元,增幅为377%;

  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较年初和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境外标的资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事项

  (一)相关合同签署

  1、2019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 号、2 号锅炉提标改建暨 4 号锅炉建设工程总承包(EPC)烟气净化系统订货合同》。

  2、2019年7月,公司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启东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采购人启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垃圾分类宣传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2019年8月,公司与启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启东交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分类宣传服务项目合同书》。

  3、2019年7月,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局确定公司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1122019000227)包件二的中标单位。2019年8月,公司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成都市龙泉驿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合同》。

  4、2019年7月,公司收到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外包服务中标单位。2019年8月,公司与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了《港闸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二)中标项目

  1、2019年7月,公司收到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出的《如皋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项目编号:Z3206821901118)。

  2、2019年7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rbaser Environnement 收到了来自法国 Syctom,l’agencemétropolitaine des déchetsménagers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Urbaser 为巴黎 Isséane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项目中标单位。

  3、2019年7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Urbaser Environnement 收到来自法国垃圾管理公共单位 TRIFYL 的中标通知,确定 Urbaser 成为法国西南部 Albi 附近的 Labessière-Candeil(Tarn)的新的垃圾处理项目的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建设与运营。

  4、2019年9月,公司收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 确定公司成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 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5、2019年9月,公司收到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成为郑州市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十一标段中标人。

  (三)其他

  1、部分子公司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将部分全资子公司的业务进行了整合,注销了部分业务重合的全资子公司,以控制费用,回报股东。于2019年8月分别完成了全资项目子公司安徽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夏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上述全资项目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将发生变化,但因其原开展的业务归集到其他同类公司,故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期后事项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2号)。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国天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7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如皋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服务年限为两年;合同到期后,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后可续签服务合同。

  3、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及服务序时进度支付,若公司不能满足甲方检查要求,亦存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19年7月2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TY2019-45),确定公司为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项目编号:Z3206821901118(ZB031))。

  2、近日,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如皋市环卫处”或“甲方”)与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人:陈文红

  职务:主任

  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宁海路485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924405605

  注册资本: 243873.636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2017年5月5日,公司与如皋市环卫处签订了《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91179.2元,服务期限为2017年6月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7月1日,公司与如皋市环卫处签订了《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4277000元,服务期限为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1日。公司与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如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如皋市新增45个小区、主城区所有财政供给单位以及约160个公共区域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3、合同服务费:310万元人民币/年

  4、服务年限为2年;合同到期后,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合格后可续签服务合同。

  (二)争议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通市。

  (三)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署是公司在抢抓垃圾分类全国推广有利契机的过程中取得的又一新成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垃圾分类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的顺利运营将为公司后期其他垃圾分类项目高效、稳定的运营提供宝贵经验,也将为公司打造以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智慧环卫及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全产业链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2、上述合同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上述合同签署及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及服务序时进度支付,若公司不能满足甲方检查要求,亦存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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