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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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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泽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地质条件、生产接替等影响,所属6对矿井中3对矿井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产量和煤质下降,相应收入与售价同比大幅降低;同时为改善矿井接替紧张状况,各生产矿井加大了开拓掘进及瓦斯治理工程的投入,造成单位成本增加,致使2019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新郑煤电。自2018年四季度以来,新郑煤电主力回采工作面受正断层影响,切巷出现全岩现象,导致煤质下降,原煤售价同比下降60.05元/吨,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较同期减少5580 万元。该影响在2019年四季度将有所改善,2020年恢复正常。

  白坪煤业。今年以来,白坪煤业采煤工作面因过薄煤带托薄煤回采、瓦斯治理期限和掘进工期延长等原因,生产接替受到影响,导致产量和煤质双降,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原煤产量较同期减少32万吨,售价较同期下降60.22 元/吨,归上市公司净利润较同期减少15470万元。预计明年上半年可恢复正常。

  超化煤矿。自今年二季度起,超化煤矿按照安全监管相关要求新增瓦斯治理工程,影响正常掘进工期,导致产量较同期减少16万吨,利润较同期减少7134万元。预计明年上半年恢复正常。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自年初起统一安排部署了以质提效、灵活销售等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预计生产接替问题将在2020年得到全面改善。

  公司名称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泽阳

  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党委会意见,邹山旺先生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邹山旺先生任职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海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雷丁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两位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提名董事会候选人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党委会决议精神,董事会决定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并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通信分公司、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合并成立“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中心”。

  上述内部机构调整相关事宜由公司经理层负责落实。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关停东风电厂3、4号机组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19-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19-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资料

  (一)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张海洋,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党组书记,第四届、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党委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雷丁轲,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郑煤集团登封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杨河煤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郑煤集团总经理特别助理、安全监察局常务副局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10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海宏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变更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党委会意见,任守忠、雷丁轲和史文亮三位先生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三位先生任职以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研究,监事会决定提名邹山旺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林建伟先生、王继东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上述三位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资料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职代会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邹山旺,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郑煤集团安全监察局局长。

  林建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郑煤集团弋湾煤矿副总会计师,老君堂煤矿董事、总经理,张沟煤矿党委书记、矿长,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党校校长,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管理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

  王继东,男,汉族,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郑煤集团武装保卫部部长,郑新煤业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9-03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关停东风电厂3、4号机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所属东风电厂接到《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煤电行业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160号),要求东风电厂3、4号机组于2019年12月底关停。考虑到东风电厂停产后对今年矿区供电及当地居民供暖的实际影响,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定,在与当地政府协商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启动东风电厂3、4号机组的关停工作。

  一、东风电厂基本情况

  东风电厂系公司分公司,位于郑州矿区境内,始建于1990年,是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东风煤矿报废基础上转产兴建的一座资源综合利用型坑口火力发电厂,1997年郑煤集团将其作为发起资产之一转入本公司,1999年改扩建后年核定发电能力约8亿千瓦时,装机容量为 4×25MW,外部配套工程有35KV和110KV供电线路,110KV 线路与郑州市电业局新密变电站并网。

  2009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火电企业“上大压小”改革的相关通知精神及郑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调度指令,公司按规关停了东风电厂 1、2 号机组(详见2009年5月21日编号为临2009-008号公告)。3、4号机组因属国家政策支持的“热电联供”项目,仍保留运营至今,目前年核定发电能力4亿千瓦时,承担着新密矿区及周边煤矿、学校、医院的供电及当地冬季供暖职责。

  2018年,东风电厂发电24967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13690万元,亏损5978万元。

  2019年元至9月,发电17390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8672万元,亏损5030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东风电厂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8063万元,累计折旧14945万元,净值13118万元;存货账面价值1504万元。

  二、预计关停后对公司的影响

  3、4号机组关停后,东风电厂将进入全面关停阶段。未来关停将涉及资产管理、财务核算、人员安置等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东风电厂后续事宜,确保电厂平稳关停。

  同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与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东风电厂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具体金额以2019年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具体实施进展,公司亦将按要求分阶段进行披露。

  三、备查文件

  《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煤电行业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160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19-03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9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9日

  至2019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于 2019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00—15:00;

  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 2019 年11月15日17:00。

  (三) 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联系人:冯松江、冯玮

  (四)电话:0371-87785121

  传真:0371-87785126

  邮编:450007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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