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文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占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比较合并财务报表各科目金额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
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300,913,674.08元,主要是公司盈利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8,964,321.90元,主要是应收出口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38,269,095.90元,主要是预付商品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减少799,314,277.57元,主要是消耗冬储期存货和钢材库存降低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6,828,625.23 元,主要是预付海关进口增值税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20,950,000.00元,主要是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调整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3,722,719.29元,主要是原料厂改造工程、烧结系统改造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211,539,620.24元,主要是本期实缴税金大于应缴税金所致。
(9)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39,836,471.50元,主要是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560,468,666.67元,主要是偿还公司债券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26,107,005.67元,主要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2)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6,516,679.96元,主要是收到公路立交桥政府补助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14,896,763.22元,主要是500万元以下设备一次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15,040,118.93元,主要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调整到未分配利润项目列报所致。
(15)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13,953,256.71元,主要是矿山维简费支出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426,998.32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及偿还公司债券,相应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定期存款增加,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83,746,487.71元,主要是钢材售价降低和大宗原燃料采购价格升高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434,224.05元,主要是公司烧结系统改造,报废原竖炉资产所致。
(19)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44,901,302.96元,主要是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9,844,932.44元,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55,056,370.52元,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918,391.88元,主要是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4,632,343.31元,主要是偿还公司债券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关联交易
■
二、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公司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详见2019年1月22日、3月8日、3月13日、3月30日、4月8日、9月12日、10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19-004、019、021、024、031、071、077)。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23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编 号:临2019-07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公司对90m2烧结机改扩建工程中拆除的8㎡和10㎡竖炉及其配套设施予以报废。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37,838,459.58元,扣除累计折旧44,734,626.14元、净残值28,790,823.69 元后,净损失64,313,009.75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编 号:临2019-07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国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保国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本次为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50万元;国贸公司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国公司和国贸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保国公司向朝阳银行兴达支行申请授信期限为1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拟为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申请期限为2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保国公司
公司名称: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1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5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韩古屯村
法定代表人:杨宗成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矿石井采;黑色金属矿石洗选及深加工;冶金机械制造及备件加工;冶金项目的科研、设计、安装及管理;公路运输;铁矿石及铁精粉收购;食宿服务(分公司经营);自有机器设备租赁;房屋场地租赁;电气设计安装;焦炭、精煤购销;球团矿的购销及加工。
经营状况:2018年,该公司完成铁精矿53.0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7,719.02万元,实现净利润-6,358.85万元。至2018年末,该公司拥有总资产87,354.58万元、净资产34,323.30万元,负债总额53,031.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流动负债总额52,622.64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保国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二)国贸公司
公司名称: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1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金沟村11C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马育民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及副产品、矿产品、煤炭、合金、金属材料、电工电料、电线电缆、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监控、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煤焦油、粗苯、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液化的)、氩(压缩的液化的)、氢气零售;技术咨询及技术交流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2018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6,393.39万元,实现净利润7,511.74万元。至2018年末,该公司拥有总资产272,807.55万元、净资产136,305.59万元,负债总额136,501.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36,501.9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国贸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本公司
公司名称: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71,082,743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年5月4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法定代表人:文广
经营范围:冶金产品生产、经营、开发;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液化的)、氩(压缩的液化的)、氢气批发。以下经营项目由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许可的本公司独资公司经营:黑色金属矿石开采;黑色金属矿石洗选及深加工;冶金机械制造及备件加工;冶金产品经营项目开发、设计、安装及管理;公路运输;铁矿石及铁精粉收购;住宿、餐饮服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楼房拆迁;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经营状况:2018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7,650.63万元,实现净利润 119,736.29万元。至2018年末,本公司拥有总资产1,599,454.76万元、净资产744,576.02万元,负债总额854,878.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8,262.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50,021.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保国公司向朝阳银行兴达支行申请授信期限为1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
3.债权人:朝阳银行兴达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类型:买卖
6.保证期间: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如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通知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方: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类型:借贷
6.保证期间: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业务为分期办理、分期到期的,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人对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产生每笔债务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该笔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及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合同解除日均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7.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拟为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申请期限为2年,最高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内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亚明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类型:借贷
6.保证期间: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业务为分期办理、分期到期的,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保证人对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产生每笔债务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该笔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日及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合同解除日均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7.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求进行的,资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同意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785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15%和38.66%;其中对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12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72%和37.77%;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665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7%和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0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宝杰 、李晓春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3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编 号:临2019-08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 要求,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