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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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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9-09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然”)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的公告,减持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披露了恒天然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恒天然告知函。截至2019年10月29日,恒天然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225,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占恒天然持有股份的5.3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恒天然通过2015年3月要约收购取得,详见巨潮资讯网《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2)。本次减持主体恒天然无一致行动人。恒天然自2015年3月要约收购取得公司股份后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未减持过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共计累计减持(包括本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备查文件

  1、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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