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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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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杨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杨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杨军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杨军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军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9-03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1%股份的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在2019年10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李学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杨军女士已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推荐李学江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学江简历:

  李学江,男,5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北京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北京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5日

  至2019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2项议案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的临时提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日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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