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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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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清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1,516,520.55元,较年初数增加301,516,520.55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收益浮动型理财产品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报所致。

  本期应收票据余额为23,783,436.96元,较年初数减少31,667,793.81元,减幅为57.11%,主要系年初未到期应收票据于本期到期所致。

  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为69,288,645.10元,较年初数减少31,312,949.34元,减幅为31.13%,主要系本期加强对应收款项管理措施收回前期应收款项所致。

  本期预付款项余额为13,115,651.81元,较年初数减少12,970,461.28元,减幅为49.72%,主要系本期部分机器人自动化集成项目完工冲销预付款项所致。

  本期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5,502,183.95元,较年初数减少329,582,522.71元,减幅为98.36%,主要系本期保本收益浮动型理财产品按新金融工具准则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报所致。

  本期在建工程余额为0.00元,较年初数减少12,344,690.08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在本期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89,400.00元,较年初数减少1,541,740.00元,减幅为94.52%,主要系前期预付采购固定资产设备款项在本期验收所致。

  本期应付票据余额为7,239,410.00元,较年初数减少13,916,417.86元,减幅为65.78%,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合作商采购材料减少所致。

  本期应付账款余额为31,871,367.57元,较年初数减少23,473,501.27元,减幅为42.41%,主要系本期采购材料减少所致。

  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5,901,094.71元,较年初数减少2,927,793.75元,减幅为33.16%,主要系本期公司人员较上年期末减少所致。

  本期应交税费余额为2,794,160.37元,较年初数增加1,520,277.73元,增幅为119.34%,主要系与上年期末相比,本期期末房产税未到申报期所致。

  本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813,870.20元,较年初数减少9,488,529.59元,减幅为58.2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其他往来款项所致。

  本期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3,199.24元,较年初数减少46,828.62元,减幅为93.61%,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本期递延收益余额为5,884,205.10元,较年初数减少4,106,180.18元,减幅为41.10%,主要系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本期确认收益所致。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15,007,835.13元,较年初数减少4,732,221.24元,减幅为46.05%,主要系外币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本期销售费用为34,957,746.9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878,737.86元,减幅为32.56%,主要系本期调整海外部分区域销售渠道合作模式,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本期财务费用为-12,137,778.6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193,661.85元,增幅为53.9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将其收益按是否到期划分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投资收益所致。

  本期其他收益为6,235,797.6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62,832.44元,减幅为50.11%,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本期投资收益为8,278,442.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82,043.35元,增幅为260.5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已到期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利息收益计入本科目所致。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514,978.0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14,978.07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未到期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利息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为134,425.4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4,425.48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本期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6,533,228.6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565,375.22元,减幅为41.13%,主要系上期应收款项坏账在该科目核算,本期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为1,699,016.2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43,288.54元,增幅为3,937.65%,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本期营业利润为-3,844,762.3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141,854.62元,减幅为119.92%,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及毛利下降所致。

  本期利润总额为-3,993,664.0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171,376.67元,减幅为120.82%,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及毛利下降所致。

  本期所得税费用为-1,411,098.6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50,829.46元,减幅为250.16%,主要系本期利润减少对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本期净利润为-2,582,565.3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820,547.21元,减幅为114.16%,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及毛利下降所致。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5,278.2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934,941.19元,减幅为113.96%,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及毛利下降所致。

  本期少数股东损益为-17,287.1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4,393.98元,减幅为86.8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561,941.6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447,958.02元,减幅为65.26%,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5,993,278.3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3,664,922.52元,减幅为30.25%,主要系本期供应采买减少,上年同期机器人项目备货所致。

  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为9,769,900.9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68,897.50元,增幅为37.58%,主要系本期国内公司支付增值税增加所致。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126,127.0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983,641.72元,增幅为241.65%,主要系上年同期机器人项目备货,本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所致。

  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1,549,691.64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2,824,92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11,679.25元,增幅为583.60%,主要系本期处置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2,290,178.9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087,734.50元,减幅为39.69%,主要系本期采购固定资产设备支付款项减少所致。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0,526.6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8,490,702.54元,增幅为153.32%,主要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期限长短不一致,本期收回及购买本金的次数减少所致。

  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62,300.00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862,300.00元,减幅为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62,300.00元,增幅为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所致。

  本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79,120.3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36,975.75元,增幅为73.23%,主要系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1,177,533.2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9,373,620.01元,增幅为206.19%,主要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期限长短不一致,本期收回及购买本金的次数增加所致。

  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9,391,929.7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651,443.63元,增幅为91.63%,主要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期限长短不一致,本期收回及购买本金的次数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逐步拓宽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聚焦消费电子领域 “品牌商”,此举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2.采用外协生产模式,会导致产生闲置资产,基于长远发展规划,为盘活资产,公司拟对闲置资产按照效益最大化进行处置,会对2019年度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消费电子“品牌商”布局

  公司于2007年推出自有品牌“雷柏、RAPOO”,前期主要聚焦消费电子细分领域——PC端外设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无线键鼠、游戏键鼠、耳机及游戏手柄类,另在海外市场投放少量的基于移动端的消费电子品类。经过多年在市场沉淀,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业已树立、积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渠道资源,因此从2018年底开始,公司开始筹划进一步释放品牌效应,探索在消费电子行业多元拓展的可能性,筹划成立项目部积极开拓委外设计生产业务,拓宽产品品类,加速PC端周边产品升级,进行从PC端周边延伸到对移动端周边、甚至更多元化的应用场景下的产品布局,以快速、有效的响应市场需求。并且将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更加多的投放于产品端、市场端,弱化自有产品自行制造的生产模式,广泛挖掘市场资源,积极引入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且具备短时间产出交付的外协生产供应商。

  二、扩大外协生产模式

  公司于2007年推出自有外设品牌“雷柏RAPOO”以来,采用自有工厂制造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少量的委外加工主要出于对成本与加工工艺的考量,委托外部厂商加工少量投放于海外市场的低端外设或非PC端外设产品;大量生产主要依赖于自有工厂。公司自有工厂从2008年开始自动化升级改造,并在前期入选工信部第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单位,得益于此,前期公司在保证产能稳定的情况下,实现了产线员工人数的大幅度下降,有利的应对了因人口红利逐步衰退所导致的不利局面。

  2018年,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设行业存量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利用自身在消费电子领域已经建立的品牌知名度以及渠道资源,探索雷柏品牌在消费电子行业多元拓展的可能性。但自有工厂在新产品品类的响应上,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在探索、筹备阶段,稍显滞后。公司经过审慎考量,逐步突破原有坚持的产品全部自研、自行制造的方式,在“工匠精神”与“经济效益”之间找寻新的平衡点。自2018年底,公司筹划成立项目部积极加大开拓委外设计生产业务,拓宽产品品类,以快速、有效的响应市场需求。截至本公告日,基于前期的积累、探索,公司业已引入一些外协生产的合格供应商。并在此期间,对ODM、OEM市场有了更加深入了解,很多制造厂商在单一品类有深厚的制造工艺积累,且产品响应快速。公司认为协调、利用市场资源,引入早已在相关产品领域有丰富经验积累的工厂,能够发挥公司的平台及资源优势,并且使得公司能够更加专注于产品开发与市场拓展。

  三、筹备资产处置事宜

  基于公司拟不断拓展外协生产,将会降低自身工厂的使用率,导致闲置资产产生,若不能妥善处置,其固定消耗(工厂端的经营管理,资产的折旧、摊销、日常维护等)会成为侵蚀利润的一大包袱。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资产处置事宜进行进一步规划、评估,开展相应的商事洽谈等,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废、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以将资产处置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待形成具体方案后根据权限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逐步拓宽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布局,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供应链模式,整合市场资源,采用外协生产,加快市场反应速度,聚焦消费电子领域 “品牌商”,是基于长远规划,不断释放公司的品牌优势,迎合市场消费需求,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采用外协生产模式,会导致产生闲置资产,基于长远发展规划,为盘活资产,公司拟对闲置资产按照效益最大化进行处置,会对2019年度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精力、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市场扩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提升品牌化运营策略暨筹备资产处置事宜,是基于强化品牌优势,迎合市场需求的规划布局,资产处置事项对当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规划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品牌拓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是出于对公司长远利益最大化考量,资产处置事项对当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规划来看,公司得以降低固定消耗,减少机会成本,集中资源强化产品开发,品牌拓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1.2019 年4 月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并将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废止。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4. 2019 年9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 年9 月19 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通知执行。

  5.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3)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4)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要求变更“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核算范围,将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2)将原减“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  加“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损失以“-”号填列);

  (3)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分析填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4)“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项目;

  删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项目;

  修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为“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项下增加了明细“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另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明细。

  4.现金流量表项目:

  (1)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具体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4)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 合并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分析填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所在以往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生效日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已就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天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 2019 年 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10月25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10月25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是出于对公司长远利益最大化考量。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关于提升品牌化运营暨筹备处置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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