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聂腾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丰巢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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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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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权益类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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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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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0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进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按照2019 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