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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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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尔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惠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少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进度情况,目前后纺车间已投入试生产,其余车间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

  2.2019年8月,公司通过自查发现控股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6,905,244.51 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7%。截至报告期末,三鼎控股尚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3.2019年10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107,487,330.86元(其中美元账户以1:7.0752的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占第三季度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13.67%。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于2018年6月27日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后因三鼎控股与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兴动力’”)签订了《华鼎股份部分股票转让协议》,目前交易尚未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因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限制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与 “新兴动力”后续转让完成日期无法最终确定,三鼎控股决定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19-07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19-08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经公司自查,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6,905,244.51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7%(详见公司公告:2019-065)。

  二、 资金占用归还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为尽快解决占用资金的归还问题,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目前还拟采取多种手段并行的方式展开占款归还工作,包括积极与外部投资者展开初步接洽,以便尽快讨论、拟定一揽子的债务重组及资产重组方案,目前考虑在三鼎控股层面引进外部投资人,从而优化股权结构,充实核心资本,发展生产经营,确保解决控股股东占款问题。

  在此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与三鼎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筹措资金偿还占款的最新进度,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占款问题的解决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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