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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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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洪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巨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及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4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33,997.97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5,871.02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39,500万元(不含利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余额为9,23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21起,涉及金额合计68,014.02万元,其中尚未结案的案件共13起,涉及金额合计48,041.26万元。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多项资产被查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查封、冻结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87,82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63%。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不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逾期债务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合法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收到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黔01民初 222号等239名中小投资者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显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39名中小投资者起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1)由公司承担224名中小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另驳回刘宁等3人的诉讼请求,并裁定张玉珍等12人撤回起诉;(2)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共计39,112,403.39元;(3)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案件受理费、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共计663,262.66元。公司对于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并已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将全资控股子公司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下属子公司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已由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6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朱洪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戚莉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朱洪彬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戚莉丽,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于2016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戚莉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6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6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

  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公司自查资产查封、冻结情况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对公司被查封、冻结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披露。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88,363.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8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87,82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63%现公司对资产查封、冻结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一、资产查封、冻结的进展情况

  (一)已解除查封、冻结的情况

  ■

  (二)新增查封、冻结的情况

  (1)新增股权冻结情况

  ■

  (2)新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冻结情况

  ■

  (3)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被查封、冻结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87,82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63%。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状况紧张,部分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所致。

  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暂不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逾期债务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增加担保、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尚不排除后续新增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合法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6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21起,涉及金额合计68,014.02万元,其中尚未结案的案件共13起,涉及金额合计48,041.26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控股”)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5)、2019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0)、2019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8),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现将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未结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案件详情

  (1)遵义长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案(2019)黔03民初559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遵义长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诉求判令:1、被告立即交付所置换财产(根据遵开资评字【2010】13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款为882.7万元);2、被告返还置换财产的收益2250.7万元及原告为被告垫付的安置职工费用967.2万元,共计3217.9万元。

  进展情况:该案一审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并出具(2018)黔03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已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该案发回重审,并于2019年10月22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暂未判决。

  (2)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与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粤03民初4075)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就与第三人于2017年6月15日签订的《国投保理业务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对第三人应支付原告的保理溢价回购款5000万元、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债权实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进展情况: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9日开庭,暂未判决。

  二、新增诉讼案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案件详情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成控股关于股票质押协议纠纷一案(2019)桂01民初2564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概述: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5月12日签订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因履约过程中被告触发违约条款,原告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求:1、判令被告赔偿本金2092万元,赔偿利息1879603.90元;2、原告对被告质押给原告的股票(西仪股份,代码:002265)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进展情况: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4日开庭,暂未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9-07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戚莉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朱洪彬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戚莉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戚莉丽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戚莉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51-28620788

  传真:0851-28654903

  电子邮件:lillian311@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戚莉丽,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于2016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戚莉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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