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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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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廷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惠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 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5038%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 196,964,666 元收购盈科创新、青岛金水、孙武、平潭达源、赖满英和刘健合计持有的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50.5038%的股权。2019年7月22日,该投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盈科汇金50.5038%股权。2019年8月1日起,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该证券投资业务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详见公告(    公告编号2019-73)。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9-7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卢少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9-7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齐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署:

  苏锡嘉

  王  林

  王颖彬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9-7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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