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从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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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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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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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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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目前尚在等待证监会正式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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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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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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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蒋高明、朱勤、赵敏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召集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总额130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8年。公司为该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待定,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述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峰”)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申请原因
辽宁华峰自2016年3月停产至今,未能按时复产,且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对辽宁华峰长期股权投资100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000万元,债权51774.1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5627.92万元。
待法院裁定辽宁华峰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将其承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对辽宁华峰债权中无法收回的部分将在合并报表层面形成损失。
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辽宁华峰破产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有一定负面影响,但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改善和提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项目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总额130,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8年,公司为该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目前合同尚未签署)。
二、共同借款人基本情况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
1、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3、注册资本:657,029,532.63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应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状况:
重庆氨纶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283,904.41万元,负债总额98,755.11万元,净资产185,149.30万元,营业收入230,024.80万元,利润总额387,87.32万元,净利润33,939.27万元。
重庆氨纶截至2019年9月30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327,511.43万元,负债总额116,306.88万元,净资产211,204.55万元,营业收入181,217.34万元,利润总额30,653.24万元,净利润26,055.25万元。
6、与公司关联关系:重庆氨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庆氨纶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还款
2、贷款金额合计:1300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用途:用于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建设
4、贷款期限:8年,起止日期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5、贷款利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差
6、担保:
(1)由保证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尤小平及其配偶提供连责任保证;
(3)由重庆氨纶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位于涪陵区白涛新哨路1号的工业房地产及其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贷款项目未来形成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贷款系长期项目贷款事项,主要用于补充重庆氨纶的项目建设资金,是保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重庆氨纶是公司为实施做大做强主业战略而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32%股权。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认为项目投产后行业前景较好,公司偿债能力强,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公司及重庆氨纶与拟融资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事项不提供反担保。
5、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氨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系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的需求,有利于其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方案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8,3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0%,已实际担保发生12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3%。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