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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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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土地交储

  2018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将黄埔区洪圣沙土地交储的议案 》。详见2018年10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将黄埔区洪圣沙土地交储的公告》。

  截止2019年8月9日,公司已经收到本次土地收储的补偿款3,275,183,690.54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亿柒仟伍佰壹拾捌万叁仟陆佰玖拾元伍角肆分)。详见2019年8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埔区洪圣沙土地交储的进展公告》(2019-047)。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5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其中宋小明先生、樊霞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半自动化堆场一期工程的议案》

  为满足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生产需求,提高港区作业自动化水平和生产组织效率,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半自动化堆场一期工程,采用轨道吊+堆场纵向布置的方案,项目总投资33,196.8万元,资金由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港技工学校转让一台轮胎起重机的议案》

  为加强校企合作,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老旧设备再利用价值,董事会同意新港分公司将一台旧轮胎起重机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广州港技工学校作教学使用,转让价格为6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为根本解决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因东江口码头引起的同业竞争问题,董事会同意:

  1.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公司100%的股权。

  2.公司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格8,955.05万元作为收购参考价与穗航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加强资金监控,防控财务风险,促进产融结合,董事会同意:

  1.根据调整后筹建方案,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公司出资2.4亿元,占股比48%。

  2.授权董事长审批组建财务公司的一切事宜。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1.95亿元的议案》

  为解决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称“物流公司”)下属广州港华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称“华南公司”)的物流园北区项目土地转让款及建设资金问题,并引入华南公司合资合作方,同时考虑到物流公司目前的资金余额仅能满足日常经营周转,未能满足对外投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物流公司增资1.95亿元,用于物流公司向华南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蔡锦龙先生由于退休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请辞,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益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李益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蔡锦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商事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同意将议案提交给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5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港技工学校转让一台轮胎起重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新港港务分公司将一台已不适应码头生产作业的轮胎起重机转让给广州港技工学校作教学使用,有助于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老旧设备再利用价值。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可有效解决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商业惯例,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组建的财务公司调整出资人,乃正常经营所需,且此次出资人调整不涉及原组建方案的其他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5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2019年5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按照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广州穂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穂航实业公司”)持有的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下称“东江口码头”或”东江口码头公司”)100%股权。

  本次收购是为根本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广州港集团”或“集团公司”)因东江口码头引起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拟以2019年5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按照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穗航实业公司持有的东江口码头公司100%股权。公司将根据最终评估价格8,955.05万元作为收购参考价与穗航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穗航实业公司100%的股权,穗航实业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收购穗航实业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公司100%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3570127D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278号

  法定代表人:莫国彪

  注册资本: 31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截止2019年9月30日,穂航实业公司总资产19,542.82万元,负债总额7,75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783.42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2,639.66万元,净利润为297.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6184072676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莫国彪

  注册资本:1472万人民币

  股东情况: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占100%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截止2019年9月30日,东江口码头公司总资产4,991.83万元,负债总额987.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004.25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3,751.48万元,净利润为706.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 关联交易的资产评估情况和定价原则

  公司和穗航实业共同委托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东江口码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IGQA0392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

  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之间的适用性,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东江口码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8,955.05万元,穗航实业持有的100%股权评估值为8,955.05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按照经评估后的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评估价格8,955.05万元作为收购参考价与穗航实业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五、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为根本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因东江口码头引起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苏兴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舒、樊霞、廖朝理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集团公司属下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江口码头公司100%股权,是为了根本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因东江口码头引起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转让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价格依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监事会审查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6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财务公司

  出资人调整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27日,经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4亿元,占财务公司股比为48%。广州港集团持股比例为51%、商贸公司持股比例为1%。该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经2017年5月2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拟将作为出资一方的商贸公司变更为广州港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航公司”)。除该出资人主体变更外,各出资人出资额及所占股比不变。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4亿元,占财务公司股比为48%。广州港集团持股比例为51%、金航公司持股比例为1%,金航公司为广州港集团全资子公司。财务公司由广州港集团控股。

  ●财务公司的设立尚需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是否设立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控,促进产融结合,为公司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2017年4月27日,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商贸公司共同组建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4亿元,占财务公司股比为48%。广州港集团持股比例为51%、商贸公司持股比例为1%。

  由于集团公司板块化经营战略的确定,原出资人之一的商贸公司不再适合担任财务公司出资人,经集团公司内部程序,决定更换金航公司作为新出资人。金航公司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该出资人主体变更外,各出资人出资额及所占股比不变。

  该事项于2019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和金航公司分别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75.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10119065475XA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注册资本:2,583,982,369.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水上运输业

  截止2019年9月30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3,769,339.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59,847.33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860,574.29万元,净利润为125,26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91440101755554378W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278号2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永红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广告业;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路旅客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中餐服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冷热饮品制售;小吃服务。

  截止2019年9月30日,金航游轮公司资产总额为7056.08万元,负债总额为900.9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155.1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4883.16万元,净利润为979.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广州港集团和金航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较为稳定,可持续发展;广州港集团、金航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能保持独立性。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

  3.拟定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

  4.拟股定东及股权结构

  ■

  5.经营范围:设立初期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未来业务范围:(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4)有价证券投资;(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6)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相关注册信息最终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除了拟组建的财务公司一方出资主体变更外,不涉及原组建方案的其他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加强资金监控,防控财务风险,促进产融结合,为公司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提升公司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议案》。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益波、苏兴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审批组建财务公司的一切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除了拟组建的财务公司一方出资主体变更外,不涉及原组建方案的其他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金航游轮合资成立财务公司,属于关联交易行为。合资成立财务公司,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加强资金监控,防控财务风险,促进产融结合,为公司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提升公司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是公司的正常业务需求。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及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4.监事会审查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5.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公司的筹备进展相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6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发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权的公告》(2019-053),因退休原因,蔡锦龙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2019年10月29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益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李益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李益波先生简历

  李益波先生,1965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0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西基港务公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9-06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宋小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小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宋小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之前,宋小明先生仍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宋小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宋小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时按要求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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