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善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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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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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8年度,本集团根据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不断细化和完善对于应收款项的管理,并参考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惯例,从更谨慎的角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进行了更改,并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其他原因
红沿河一期项目总承包合同于2018年第四季度完成结算,在本公司A股IPO审核过程中,根据有关要求,在申报的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该事项作为期后调整事项进行了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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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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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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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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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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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阳江6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2019年7月24日,阳江6号机组已完成所有调试工作,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开始进行上网电量的统计。阳江核电6台规划机组全部投产。阳江核电已于9月底获得阳江6号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
2、公司完成A股发行
本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A股发行,于2019年8月9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后,于2019年8月12日按每股人民币2.4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49,861,1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574,154,13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4,378,579.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9,775,5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16日全部到账。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完成A股发行。
3、台山2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2019年9月7日,台山2号机组已完成所有调试工作,具备商业运营条件,开始进行上网电量的统计,台山核电两台EPR核电机组全部投产,总装机容量为2×1,750兆瓦。台山核电正在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台山2号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
4、A股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三项议案,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9年9月16日,本公司按照上述决议的额度与使用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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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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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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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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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19-01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2702会议室采用现场视频和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张善明董事、谭建生董事和施兵董事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议案表决)。
4. 经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高立刚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订〈公司董事及特定人士证券交易守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及特定人士证券交易守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休会期间需披露事项审批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