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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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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永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寅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019年第三季度,全球石油需求达10,070万桶/天,比二季度增长约177万桶/天,全球石油需求继续回暖。2019年前三季度,美国原油产量和出口量持续增长,拉动油轮吨海里需求,局部抵消了OPEC减产的影响。在运力供给方面,2019年前三季度超大型油轮(VLCC)已交付52艘,仅拆解4艘VLCC。但是今年5月以来伊朗油轮运力持续受限、地缘局势愈加复杂、以及油轮进坞安装脱硫设备,进一步降低了有效运力供给,使油轮的供需基本面整体改善。2019年1-9月,VLCC船型中东-中国(TD3C)航线平均日收益为22,335美元/天,同比增长约114%,其他船型主要航线日收益同比增长64%-225%。

  2019年1-9月,本集团实现油轮运力投入504,486万吨天,同比增加5.02%;运输量(不含期租)11,686万吨, 同比增加2.86%;运输周转量(不含期租)3,671亿吨海里,同比下降7.2%;营业收入105.31亿元,同比增长26.82%;营业成本84.65亿元,同比增加1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亿元,同比增加315.13%。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86亿元,增长106.91%,主要系2019年1-9月运输收入同比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阶段性增加。

  2、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8.24亿元,降低1.68%,主要系2019年1-9月计提折旧、汇率变动以及固定资产由于发生更新改造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0.12亿元,增长262.37%,主要系2019年1-9月支付在建船舶进度款以及固定资产由于发生更新改造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4、使用权资产增加23.79亿元,主要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租入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64亿元,降低55.20%,主要系2019年1-9月发放了2018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6、租赁负债增加23.13亿元,主要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后,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负债确认为租赁负债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7、营业收入增加22.27亿元,增长26.81%,主要系2019年1-9月国际油运市场回暖,运价水平同比提升,外贸运输收入同比增加;2018年3月份收购中远海运石油,内贸运输收入同比增加以及船舶运力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8、营业成本增加10.50亿元,增长14.16%,主要系2019年1-9月船舶运力同比增加、油价上涨以及2018年年3月份收购中远海运石油所致。

  9、财务费用增加2.60亿元,增长30.13%,主要系美元汇率变动以及加息影响,利率上涨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在建船舶交付后船舶贷款利息支出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所致。

  10、投资收益增加1.37亿元,增长35.91%,主要系2019年1-9月合资、合营公司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11、营业利润增加9.61亿元,增长5,095.96%,主要系2019年1-9月国际油运市场回暖,运价提升,公司运力投入同比增加,经营弹性与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5.27亿元,增长237.28%,主要系2019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提升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7.29亿元,增长70.20%,主要系2019年1-9月在建船舶支付的进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20.60亿元,降低191.95%,主要系2019年1-9月公司偿还债务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

  经本公司2017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包括中远海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6,406,572股(含806,406,572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额为54亿元(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1)新购14艘油轮;(2)购付2艘巴拿马型油轮(7.2万吨级)。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12月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由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为进一步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经本公司2019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票方案中的“(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进行调整,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每股净资产、20日交易均价将根据分红相应调整;中远海运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询价结果,中远海运集团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上述修订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24日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重新授予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清洗豁免和特别交易的同意函。

  于2019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经本公司了解,知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5日(美国东部时间)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被特别指认国民和被禁阻者名单。本公司正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评估相关影响,努力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6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报告正文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成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十五项公司治理制度,并予以对外发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0年12月17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和林红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0年12月17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和林红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及同日召开的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酌情确定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6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四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四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继续延长至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0年12月17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继续延长至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0年12月17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关联监事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6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符合不断更新的内地、香港两地的上市监管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境内外资本市场形象,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一九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

  ■

  ■

  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6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继续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公司”) 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于2018年12月17日届满。

  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2019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仍需一定时间筹备发行相关工作。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继续延长至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至2020年12月17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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