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郎光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俊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晋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1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43),拟公开发行人民币9.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600kt/a(900kt/a项目一期)高电流密度节能型炭材料及余热发电项目、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扩建项目、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54室焙烧炉节能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7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8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公告编号:2019-041),并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文件(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10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债券简称“索发转债”,债券代码“113547”。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对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网上认购结果、网下认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进行了详细列示。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事项尚待完成。

  3.2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379.776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旗碳素”)的股东之一重庆新锦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辉”)所持锦旗碳素8.72%的股权。如果本次收购顺利完成,公司共计持有锦旗碳素59.71%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7,642.66万元),新锦辉持有锦旗碳素20%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2,560万元)。本次收购是公司全国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进一步深耕西南市场,保持锦旗碳素股权结构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