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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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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培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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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

  杨  军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证券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9-04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9-04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报告期内实际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异地库存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1、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 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2、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3、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

  4、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独立董事: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潘立生             刘放来             汪莉                 王昶

  2019年10月30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交所和《证券法》第68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监事签署:

  、、

  陈明勇汪农生解硕荣

  、、

  王习庆张忠义魏安祥

  邹贤季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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