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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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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仲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淑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8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关于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临2019-08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8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吉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关于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子公司贷款不涉及关联交易,可有效提升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为子公司增加8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8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拟增加8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不含正在执行的委托贷款),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额度的范围内,调节公司为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金额

  ●委托贷款期限:单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促进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栋盛”)等子公司增加8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上述单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加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信息

  ■

  注:赛轮沈阳、普元栋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委托贷款对象的财务状况

  (1)赛轮沈阳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度数据经过审计,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2)普元栋盛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2018年度数据经过审计,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统筹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公司,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767,876,093.30元,未有逾期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8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关于变更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结束,但由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需要对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浙商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蒋茂卓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现委派苏磊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蒋茂卓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秦日东先生和苏磊先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苏磊先生简历

  浙商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赛轮轮胎IPO项目、赛轮轮胎非公开发行项目、诚益通IPO项目、康恩贝非公开发行项目、公司债项目等的保荐或承销工作,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8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1、自产自销轮胎产品:

  ■

  2、轮胎贸易:

  上市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其他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28,952.04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5.64%。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下降6.90%。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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