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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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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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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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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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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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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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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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9-01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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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秦仓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仓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秦仓法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