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9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严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期望,严洪先生以个人自有资金于2019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3,7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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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严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300股。本次增持后,严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2%。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严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19-09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具体请详见于2019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8)。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2%,最高成交价格为12.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29,498.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317,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回购股份的数量(10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29,475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