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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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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姚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逸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控股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被司法冻结5,067,100股股份,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5日、2017年2月21日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46号、2017-006号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未到董事蔡佩民委托董事姚明华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姚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要内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拟转让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申达股份关于转让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截至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上述权益的预评估值约为2.82亿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申达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棉厂有限公司”)100%权益。截至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上述权益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7,626.98万元,预评估值约为2.82亿元。本次交易转让标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且评估结果需经国资备案。

  (二)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权益转让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七棉厂有限公司100%权益,交易对方目前无法确定。公司将在交易完成后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第七棉纺厂有限公司100%权益。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100%权益。

  4、主营业务:纺线缝纫线成品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5、注册资本:6,143.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1990年3月30日

  7、注册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1997号

  8、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七棉厂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七棉厂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预评估值约为2.82亿元。本次交易转让标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且评估结果需经国资备案。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七棉厂有限公司100%权益。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通过不低于评估值挂牌转让,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五、涉及转让标的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六、转让标的权益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让标的权益系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之需。经初步测算,若七棉厂有限公司权益转让的成交价格为2.82亿元,预计本次权益转让的净利润约为1.5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转让七棉厂有限公司100%权益后,七棉厂有限公司将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公司不存在为七棉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七棉厂有限公司理财、及其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锦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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