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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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蔡小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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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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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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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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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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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4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俞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题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终止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议案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所持有的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期货”)100%的股权,受让价为人民币 23,559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18年4月23日,华鑫期货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 100%》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同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第180534号《接收凭证》。
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第180534号《补正通知书》。
2018年6月7日,华鑫期货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同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第180534 号《受理通知书》。
2018年12月13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华鑫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100%〉行政许可项目的议案》,决定由华鑫期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 100%》行政许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100%〉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由于期间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受让华鑫期货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并由华鑫期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期货公司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 100%》的行政许可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9月30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05.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1-9月利润总额705.40万元、净利润529.05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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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四、公司向金融机构委派董事表决事项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4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9月30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05.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1-9月利润总额705.40万元、净利润529.05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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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4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9月30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05.40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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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变动金额为增加705.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1-9月利润总额705.40万元、净利润529.05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2019年1-9月共计提减值损失927.05万元,主要为融资融券规模上升所致。
(二)应收融资融券款
由于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持续下降,未及时补充担保品,导致违约后平仓,该金额从融出资金及应收利息科目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冲减减值损失459.99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股票质押业务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84.36万元减值准备。
(四)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冲减减值损失256.69万元。
(五)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拨备410.6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