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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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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大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大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利润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19-041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19-042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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