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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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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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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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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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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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9-03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