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0月2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60,0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年9月17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2019年9月17日为授予日,向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份。
1、授予日:2019年9月17日
2、授予价格:5.41元/股
3、授予人数:4人
4、授予数量:156.00万股
5、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25%,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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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和2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且激励对象并不享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剩余预留权益授予股份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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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9]749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9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杜有东先生、雷鹏先生、王利姣女士、孙军训先生各自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39.00万股,本次授予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全部授予。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1,56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6,282,415.00元。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439,6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6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879,600.00元。各认缴人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614,722,415股增加至616,282,41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马廷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比例为17.23%;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比例为17.19%。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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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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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7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使用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9日向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于2019年7月4日向中信银行郑汴路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34”、“临2019-057”号公告);使用暂时闲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26日向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34”号公告)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如期到账。
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3.95%
6、期限:2019年10月21日至 2020年4月17日
7、投资范围: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列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列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使用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5,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3.95%
6、期限:2019年10月28日至 2020年10月28日
7、投资范围: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列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列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六)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七)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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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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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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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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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