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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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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春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永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报告期末,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739,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1%,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197%、“长期应收款”比年初降低33%,主要原因为将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到期的对合营公司委托贷款11.38亿元,自“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接受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于2019年7月9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含非经营性资产及对应负债)无偿划转给青岛港集团。2019年7月9日,青岛港集团出具了《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19年8月29日,青岛港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2019年8月30日,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青岛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请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30日及2019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

  根据青岛港集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市国资委”)、威海市国资委于2019年8月22日签署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协议》”),青岛市国资委将青岛港集团100%股权(含青岛港集团拟持有的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港集团将变更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无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交割,须满足《无偿划转协议》生效、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满一年、《无偿划转协议》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山东省港口集团因本次无偿划转触发的就本公司股份发出全面要约的义务。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未完成交割。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无偿划转可能因违反相关承诺及业务规则导致无法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及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19-05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附属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569万标准箱,同比增长9.3%;完成货物吞吐量38,489万吨,同比增长6.1%。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附属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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