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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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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水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仕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143,937,771.82元较上年末减少74,283,271.94元,减少34.04%主要系工程项目各项支出大于收款所致;

  2、截止2019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4,483,308.44元较上年末增加3,374,922.34元,增加304.49%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截止2019年9月30日,预付款项期末账面余额9,549,014.57元较上年末增加3,862,878.96元,增加67.94%主要系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截止2019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60,690,697.29元较上年末增加14,596,138.17元,增加31.67%主要系支付各项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5、截止2019年9月30日,存货期末账面余额339,193,147.71元较上年末增加101,139,682.64元,增加42.49%主要系工程备料增加及工程结算滞后所致;

  6、截止2019年9月30日,开发支出账面余额1,503,940.70元较上年末增加690,265.49元,增加84.83%主要系委托外部软件开发机构研发的《企业经营办公系统》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7、截止2019年9月30日,预收款项期末账面余额51,830,678.71元较上年末增加42,844,040.08元,增加476.75%主要系工程预收款增加所致;

  8、截止2019年9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账面余额6,459,896.31元较上年末减少4,516,931.62元,减少41.15%主要系公司上年末余额中包含的年底双薪和高管绩效于本年度发放所致;

  9、2019年1-9月,税金及附加发生额1,703,100.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9,633.55元,增加106.82%主要系本期已交增值税金增加,使得对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10、2019年1-9月,利息费用发生额6,263,868.3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36,331.06元,增加94.08%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1、2019年1-9月,其他收益发生额83,161.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978.33元,下降72.20%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2019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7,341,408.00元较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2,959,458.50元,增加67.54%主要系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增加所致,根据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13、2019年1-9月,营业外收入发生额313,847.7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3,847.74元,主要系出售废料所致;

  14、2019年1-9月,营业外支出发生额93,241.6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821.19元,减少61.16%主要系罚款减少所致;

  15、2019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69,248.6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333,424.61元,增加66.51%主要系本期各项工程收款增加,支出减少所致;

  16、2019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159.3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771,560.40元,增加93.76%主要系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17、2019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05,392.8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464,553.40元,增加225.26%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减少及偿还贷款减少所致;

  18、2019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914,015.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2,569,538.41元,增加76.10%主要系本期经营性收款增加支出减少,同时购建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9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9年8月23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2019年8月30日,公司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于2019年10月15日提交回复。

  2019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美幕墙”)增资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美幕墙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金美幕墙的持股比例不变, 金美幕墙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金美幕墙完成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诉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螺蛳湾”)拖延拒付工程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4月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螺蛳湾支付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5,619,925.05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1,637,471.72元。螺蛳湾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尚在二审审理中。

  (四)其他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螺蛳湾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螺蛳湾另行向公司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5日立案(案号:2019云01民初2252号),2019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2、关于公司诉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因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迟迟不与公司进行结算,2016年8月30日,公司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7月15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作出重审的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依法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尚在二审审理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会计处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要求,公司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文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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