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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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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文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双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鹏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

  2018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寄达的《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2018〕浙01民初4088号),杭州中院于2018年10月26日受理金时代公司向本公司提起的“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诉讼,金时代公司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剩余的技术授权费500.0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00.50万元、销售提成费用37.49万元、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技术授权许可协议》及本案诉讼费用。公司已聘请律师在杭州中院应诉,并在长沙中院另行起诉,诉求请求为终止《技术授权许可协议》,退还南华生物已支付的技术授权许可费500.00万元。2019年4月24日,本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交换和质证。应原告代理律师请求,主审法官做出“延期审理,原告十日内补充证据,开庭时间另行通知”的决定。因本案尚在审理期间,公司暂无法判断诉讼结果。

  2、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

  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和平”)与湖南星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霖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霖泽”)于2018年6月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和平《关于股权转让的进展通报》,具体内容如下:“经友好协商,深圳霖泽与我司决定就《股权转让协议》之余款支付事项延期至2019年9月30日之前,我公司在收到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完成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如有进一步进展,我公司将及时函告贵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和平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1.95元/股,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差距悬殊,股权受让方深圳霖泽仍需足够时间做资金安排。后续,上海和平与深圳霖泽将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补充协议,对部分交易条款进行调整。

  3、关于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南国投”)的出资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财信金控”)《关于无偿划转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国有股份的批复》,财信金控拟将全资子公司湖南国投通过信托计划委托湖南信托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9,701,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8%)无偿划转至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财信产业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属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股份转出方(减少)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湖南信托”),股份转入方(增加)为财信产业基金。本次权益变动是财信金控在其内部,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国投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持股主体进行的战略性调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正在办理有关非交易过户手续。

  4、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

  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提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泰生物”)54%的股权。相关内容公司先后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27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与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面展开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019年10月14日,联交所向公司出具了《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结果通知书》和《组织签约书》,至公司通过联交所公开发布远泰生物54%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限截止日,共有1个意向受让方(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内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了交易保证金,获得资格确认。上海祥腾投资有限公司已被确认为远泰生物54%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双方需按照信息公告要求,自2019年10月14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10月28日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联交所审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资产出售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最终完成尚需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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