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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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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24,490.37万元,较期初降低2.18%;负债总额711,348.52万元,较期初降低9.72%;所有者权益总额713,141.85万元,较期初增长6.70%。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5,790.37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北汽蓝谷股票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到本科目核算所致。

  注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5.46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注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35,332.61万元,降低比例为55.85%,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末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所致。

  注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55,380.37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注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金额为7,132.10万元,降低比例为35.1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北京佩特来本期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的股权所致。

  注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金额为85,874.89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以及公司之子公司大洋香港持有巴拉德股权因期末股价上涨相应公允价值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注7: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506.85万元,增长比例为57.34%,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本期从固定资产转出用于投资性的房地产余额增加。

  注8: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1,512.61万元,降低比例为32.7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部分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

  注9:开发支出: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799.30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的部分研发项目完成开发转入“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科目核算所致。

  注10: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金额为8,288.63万元,增长比例为422.1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11: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金额为33,951.00万元,降低比例为67.7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部分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注12: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金额为4,425.98万元,增长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以及期末持有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增加所致。

  注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金额为293.57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注14: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金额为6,476.40万元,增长比例为140.89%,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预收客户的款项增加所致。

  注1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金额为5,266.48万元,降低比例为53.18%,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缴纳上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应交税费余额减少所致。

  注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9,647.50万元,降低比例为92.90%,主要原因系公司已按期归还部分到期的银行借款影响。

  注17: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金额为4,107.99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注18: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金额为44.28万元,降低比例为33.3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融资租入设备的应付租赁费用减少所致。

  注19:库存股:较期初减少金额为2,400.13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授予给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本期失效转销影响。

  注20: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金额为37,598.67万元,增长比例为513.48%,主要原因系公司之子公司大洋香港持有巴拉德股权因期末股价上涨相应公允价值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二)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7,137.79万元,同比增长5.85%,实现营业利润32,879.49万元,利润总额33,650.06万元,净利润24,887.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64.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0.53%、65.01%、65.90%、82.97%,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生产效率,促使各个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均取得稳步增长;

  2、受中美贸易争端影响特别是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部分产品加征特别关税,公司进口的电子元器件等采购成本上升幅度较大以及承担部分加征的关税进一步削弱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导致整体利润水平同比降低;

  3、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的销售数量及营业收入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形,导致业绩未能达到预期;

  4、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受推广费用、车辆折旧及维护费用等成本费用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仍未能实现盈利,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5、报告期内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佩特来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50%的股权取得25,443.79万元的收益相应增加公司的盈利水平。

  单位:万元

  ■

  注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367.92万元,增长比例为38.55%,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以及上年同期人民币汇率贬值幅度较大相应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注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5,331.41万元,增长比例为1955.2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佩特来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50%的股权取得25,443.79万元的收益所致。

  注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592.36万元,降低比例为80.68%,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持有的北汽蓝谷股票价格下跌相应浮动损失增加所致。

  注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1,056.59万元,降低比例为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冲回的坏账准备转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所致。

  注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7,242.25万元,增长比例为932.80%,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子公司上海电驱动对持有的“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计提4,250万元的减值准备影响。

  注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5,226.68万元,增长比例为2824.93%,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大洋电机休斯顿的厂房取得的收益增加。

  注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2,098.61万元,降低比例为65.3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影响。

  注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67.13万元,增长比例为358.8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影响。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56,917.30万元,降低比例为135.85%,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贴现的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以及收到的出口退税与政府补助等金额减少;另外公司本期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增加及代付的特别加征关税增加。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11,626.55万元,增长比例为209.3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佩特来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50%的股权收到的现金增加、公司之子公司大洋电机休斯顿处置厂房收回的现金增加以及上年购买的理财产品本期赎回收到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36,636.41万元,降低比例为129.73%,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9-07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载在2019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上海汽车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驱动”)对经营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汽车电驱动业务发展,同意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为汽车电驱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商业银行申请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关于上海电驱动为汽车电驱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9-08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9-08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电驱动为汽车电驱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及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为满足上海汽车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驱动”)对经营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汽车电驱动业务发展,同意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驱动”)为汽车电驱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商业银行申请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汽车电驱动有限公司

  1、汽车电驱动成立于2010年5月13日,为上海电驱动的全资子公司。汽车电驱动注册地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300号,法定代表人为贡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88.0327万元,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的生产,车用驱动电机系统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销售,从事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相关产品技术、动力技术、电池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池、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2、汽车电驱动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三季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上海电驱动为汽车电驱动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商业银行申请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自2019年10月28日起生效。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上海电驱动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原因:鉴于汽车电驱动发展前景良好,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汽车电驱动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利益大于风险,加之本次贷款项全部由公司监控使用,汽车电驱动既往又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电驱动为汽车电驱动办理上述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持有汽车电驱动100%的股权,此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折合人民币129,401万元 (美元/人民币汇率以7.0802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7%,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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