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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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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邬雅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5,943.79万元,主要系公司原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0.67%,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2,374.80%,增加5,762.22万元,主要系母公司油轮建造进度款以及明州高速取消省际公路收费项目预付款;

  (4)短期借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7.79%,主要系公司资金充裕,归还了部分借款,同时,母公司对并表单位委贷总额由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对外融资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5)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0.68%,主要系应付燃料款、公路维修费等下降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68.81%,主要系部分考核工资需待四季度支付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1.13%,主要系报告期末各类未交税金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198.85%,主要系预提的修理费尚未使用余额较大、以及富兴海运2018年度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9)专项储备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85.03万元,主要系预提的安全费尚未使用余额。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因素为:

  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运货物运输业务及收费公路营运业务的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2.71%,其中: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98%,主要原因:因客户需求量减少,公司国内外租赁船业务均大幅度减少,租赁船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3.81%。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27%,主要系随着宁波市内环交通网的逐渐完善,明州高速经营的绕城高速西段枢纽作用凸显,运营路段车流量增长、通行费收入持续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15.28%,其中:

  (1)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8.08%,主要系船舶租赁费大幅度减少50.25%所致;

  (2)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0.58%,主要系公路经营权-路产摊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8.79%,主要系公司资金状况良好,提前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同时,母公司增加了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对外融资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带息负债降低;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450.66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184.64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上海协同利润下滑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33.58%,主要系公司处置老旧船舶收益大于上期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主要系富兴海运、明州高速应税利润增加较多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9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2%,主要系公司其他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入56,893.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34.97万元,主要系上期末应付款及税金期末余额较大,且在本期支付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35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71.49万元,主要系支付购船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以及废船处置所得大幅度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46,190.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净流出7,614.00万元,主要系公司分红总额及贷款归还额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9-027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通利”)持续运营,按时做好自有船舶更替,尽快开展目标船确定、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等购船工作,在符合相关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浙能通利实施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工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公告》(临2019-02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9-02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9-02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通利”)目前仅拥有1艘2.8万载重吨散货船“富兴16”轮,该轮将于2019年12月达强制报废年限。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版)》的有关规定,航运企业须拥有自有运力方可持有水路运输营运许可证,否则许可证将被吊销。为确保浙能通利持续运营,按时做好自有船舶更替,根据公司制定的运力更新和发展计划,浙能通利拟于近期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以更新报废船舶。为尽快开展目标船确定、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等购船工作,在符合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浙能通利实施船舶购置工作。

  上述拟购置船舶事项已经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上述拟购置船舶事项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购置船舶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

  (二)拟购置船舶基本情况

  1、船舶类型:灵便型散货船(3-4万载重吨)。

  2、船龄:建造时间为2011年及以后。

  (三)定价原则: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购置价格。

  (四)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浙能通利以自有资金和外部借款解决。

  (六)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等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兼顾市场货物运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置船舶是为保证浙能通利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使其在船舶报废后得到运力必要补充和扩大。同时落实公司船舶更新发展计划,促进公司船队朝大型化、低碳化和低龄化方向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

  该轮购置后将主要投入从我国北方港口至浙江沿海电厂航线的电煤运输业务,收益较稳定,同时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公司在电煤运输市场的占有份额。

  四、存在的风险分析

  本次船舶购置工作尚处于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中,能否购置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指导督促浙能通利在符合上述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尽快开展船舶购置工作,并依据拟购置船舶的资产评估、安全评估等办理购船资金筹措、购置合同签署等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船舶购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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