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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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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18年10月12日和 2018年10月29日,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 方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18-055、2018-056、2018-060)。

  2018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公告 2018-063)。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并于 2019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对回购股份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为确保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新修订及发布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回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包括对回购股份的目的进一步明确,并对拟回购金额区间及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进行调整(详见公司公告 2019-007、2019-008、2019-010)。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10月28日)。

  若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7%。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拟回购资金总额如下表所示:

  ■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18-064)。

  2、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成交的最高价为17.34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3.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72,414,061.2元。。

  3、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56)。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止 (即2018年10月1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常州鑫盛富茂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05),其在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3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200,000,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7%。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结果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50)。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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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17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628,80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4,360,000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年内(即 2019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上述已回购股份在上述期间内未能或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所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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