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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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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述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道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1.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06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10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19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资料。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

  以上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06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10月17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2019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资料。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罗礼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06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490,910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生益转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生益转债”自2018年5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因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全部已发行的“生益转债”行使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全部“赎回登记日”(2019年7月31日)登记在册的“生益转债”,自2019年8月1日起,本公司的“生益转债”(证券代码:110040)、“生益转股”(转股代码:19004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共有1,789,739,000元“生益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58,700,430股。

  根据上述情况,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76,191,340股,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年10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9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9月和2018年1-9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9月30日和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以及2019年1-9月和2018年1-9月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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