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珍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臧晶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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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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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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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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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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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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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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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7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董事长孙志勇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董事孙志勇先生、蔡立军先生属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7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行政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正东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公司调整对IJF Australia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7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7月1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邦家居”)召开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志邦”)拟向其参股公司IJF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IJF Australia”)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290万澳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本息。ZBOM Australia Pty Ltd为公司在澳大利亚设立的全资孙公司,IJF Australia为澳洲志邦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8-033。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的议案》,向参股公司IJF Australia提供财务资助偿还期限延期,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议案,同时结合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参股公司IJF Australia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孙公司澳洲志邦对IJF Australia的财务资助原协议到期日2021年6月30日向后延期至 2022年1月1日,更好地缓解IJF Australia资金需求。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董事长:Dean Marsh
注册资本:50万澳元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南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 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截止2019年6月30日,IJF Australia总资产1,638.70万澳元,净资产530.50万澳元,营业收入4,493.21万澳元,净利润-66.72万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是公司结合参股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调整是公司结合参股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IJF Australia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IJF Australia财务资助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对IJF Australia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